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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简介

劳动争议与人力资源风险管理课程培训

  • 课程分类:人力资源管理内训
  • 发布时间:2022-07-25
  • 咨询电话:13910736323 (同微信)杨老师

课程背景

劳动法修正案出台以及企业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模糊不清,对企业处理员工问题上出现很多问题,如何正确解读两个重要法案也是企业用工方面一大难题。

课程目标

1.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解读2.劳动争议解释3.新法下法律风险控制与管理

课程大纲

第 一部分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解读

1、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焦点一、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应具备什么资质?

2、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焦点二、劳务派遣岗位只能在三性岗位使用?

3、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焦点三、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?

4、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焦点四、辅助岗位如何界定?

5、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焦点五、何种岗位属于替代性岗位?

6、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焦点六、劳务派遣员工应同工同酬?

7、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焦点七、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的工资算作工资总额?

8、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焦点八、使用劳务派遣工作年限超过两年则转为直接用工?

9、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焦点九、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违法本法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?

10、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焦点十、新法实施后现有劳务派遣员工如何过度?

第二部分《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新司法解释》解析与劳动争议风险预防

1、劳动争议仲裁管辖、诉讼管辖可否约定?异地用工如何争取管辖权?

2、一裁终局裁决如何申请撤销,可否调解?裁审如何衔接?

3、员工调入工龄是否连续?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实施前后是否有所区别?

4、有自主用工变更为劳务派遣,或反之,工龄是否连续?

5、关联企业间的员工调动是否工龄承继?关联企业如何认定?

6、规章制度未经过民主程序是否一律无效?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颁布的制度是否有效?

7、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是否应成立职工代表大会?劳务派遣工如何执行民主程序?

8、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无效?劳动者要求履行应支付100%工资的补偿金?

9、单位未及时支付补偿金是否免除竞业限制义务?

10、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免除竞业限制义务?单位不具有单方免除权?

11、单位违法解除合同,劳动者应单位过错离职竞业限制义务失效?

12、竞业限制补偿金可否在职期间提前支付或约定提前支付?

13、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应提前3日通知?未通知的后果?

14、默示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,一年内提出异议单位变更合同无效?

15、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,未成立工会是否应报上级工会?

16、用人单位营业期限届满,终止合同是否须支付经济补偿金?

17、末尾淘汰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?

18、外国人是否使用用劳动合同法?外商代表处是否具备用人主体资格?

第三部分新法下人力资源全过程法律风险控制与管理

1、企业招聘环节及入职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控制

2、企业试用期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

3、员工岗位异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控

4、异地用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控

5、员工薪资及奖金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

6、绩效考核与薪资调整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

7、员工休假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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